要闻资讯
以案释法
便民服务
法治文化
专题专栏
近几年来,电子商务越发普及,不法分子利用部分群众想赚快钱、薅羊毛占便宜的侥幸心理,打着“商业模式创新、共享经济”等名头蒙混概念,以消费投资、消费返利、虚拟产品兑换等手段,设定各种陷阱诱惑欺骗群众参与投机,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严重背离电商平台消费购物的本质。
一、风险情况
(一)夸大虚构产品项目。部分电商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非法炒作电子黄金、投资外汇、数字货币等,夸大或者虚构产品项目,大肆宣传,营造市场前景利好的假象,刺激社会公众消费投资,开展非法金融活动;
网友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