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证号:14419200910279087
执业律所:广东旗峰律师事务所
社会职务:民革东莞市委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副主任、东莞理工学院法学院客座副教授、清远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第六届东莞市青年联合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副主任、工程法律咨询师(高级)
周静律师,曾在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担任讲师,主讲课程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证据学》、《婚姻法》等,几年的教师经历,使她具备了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知识宣讲能力,在校期间,她灵活多变的教学风格、平实易懂的教学方式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也得到学校领导的好评。
周静热心公益事业,于2012年7月时参加全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前往西藏林芝担任法律援助律师,期间被林芝县委常委任命挂职林芝县司法局副局长一职。挂职期间,她为林芝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及各行政机关单位审查数十份各类规范性文件及合同(其中包括审查及参与谈判涉及鲁朗旅游风景区的开发合作及相关工程项目合同,标的额逾亿元);就村民上访事件出席专题会议等;为当地中小学校、部队、县政府及机关单位以及为公检法司等部门共三千余人开展各类法律知识讲座约数十场;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近两百余万元的经济赔偿款等。被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评为“西藏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授予她“2012年度全国优秀志愿律师”称号;东莞市司法局为其计个人三等功一次;广东省总工会授予她“南粤建工立业女能手”;广东省律师协会授予“1+1”法律援助贡献奖。
该律师擅长处理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建设工程方面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多年执业律师生涯为其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及有效预防经营风险等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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