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关系着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也关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宁。
年龄尚小的孩子,交通安全意识较为薄弱,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参与交通过程中,一个随意、一次交通违法,不仅将自己置身危险,更是祸及其他交通参与者。
敲警钟!这些隐患不容忽视!
01、未满规定年龄违规骑行
未满16周岁的小梁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机动车道行至路口遇红灯,短暂停留片刻查看手机后,见横向无车便歪歪扭扭闯红灯通行。
此时,未满12周岁的小轩骑行自行车从右方路口驶来,看见小梁的动向后小轩虽立即停车,但还是被小梁径直撞上。事故造成两车损坏,小轩一人受伤。
根据法律规定,骑行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
此外,小梁还存在闯红灯、未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这些行为不仅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也给其他道路参与者带来事故风险。
02、“鬼探头”式过马路
一小车行驶至某村路段一路口时,右侧突然出现一位跑步进入道路的儿童。小车避让不及,撞上小孩。事故造成儿童背部、头部大面积擦伤及车辆损坏。
事发时,有两名家长在场,原本他们带着一名儿童已经安全通过马路,但未曾想到,另一名儿童紧接着尾随家长,从家门口跑步冲出,结果发生上述事故。
家长带孩子外出时,千万不能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更不能任由孩子独自在马路行走。
家长带孩子过马路时,一定要注意观察路况,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同时,家长要握紧孩子的手腕,孩子不易挣脱,可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
▲家长未握紧孩子手腕,孩子横冲马路致事故发生
03、乘坐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
邹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孩子江某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电动自行车未靠右行驶,且从右侧车道开向左侧车道,小车避让不及,两车发生碰撞。
发生碰撞后,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均摔倒在地。当时,由于邹某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只有腿部轻微扭伤。而坐在后座的孩子江某,则因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摔倒时头部与地面接触,造成头部轻微震荡和擦伤。
根据法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和乘坐人员都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相对于驾驶汽车,人们骑乘电动自行车是“肉包铁”,在事故中更容易受伤。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时的伤亡率,是有效保护骑乘者生命安全重要且必要的手段。
上述事故案例,给了我们沉重的警示,交通安全需要你我共同重视!
学安全!这些知识要牢记!
经过无信号灯路口且无人行过街设施的路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再通行。
经过有信号灯路口时,要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符合规定年龄才可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上路,且滑板车、平衡车、滑板禁止上路行驶。
骑车时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不要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互相追逐、曲折竞驶。
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要规范佩戴具备3C认证且尺寸合适的安全头盔。
东莞交警提醒,守护孩子安全出行,家长监护不可缺位,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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