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全国重点新闻网站 | 
立即打开

男子把前女友照片制成黄色卡片散发,还索要印制费!法院判了

2023年08月04日 09:06 0人参与  0条评论

恋爱中的情侣有分有合实属正常,可有的情侣关系破裂后,却通过造谣、诽谤的手段恶意报复对方。

情侣.jpg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基本案情

陈某与女朋友张某曾经是一对情侣,后因张某渐渐疏远陈某,陈某便将张某的照片配以“24小时上门服务”“性感美女”“性感少妇”等文字印制了三四百张黄色小卡片,多次在张某居住地附近散发。

同时,陈某还在张某家门口张贴纸条,要求张某结清恋爱期间所花费的黄金首饰1000元、银饰500元,支付打印黄色小卡片的费用300元。

张某被逼无奈,通过微信向陈某转账了1800元。但陈某仍未停止散发小卡片,给张某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于是,张某向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陈某停止侵害行为、停止印制卡片、删除照片、返还支付的印刷费30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85万元。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陈某停止其侵害行为,并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一审判决后,陈某不服,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案件审理

陈某的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规定?

陈某把张某的肖像印制到黄色小卡片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陈某的上诉理由是什么?

上诉权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之一,陈某对一审法院判决结果不服,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是合理的。

陈某认为,自己散发小卡片的行为对张某没有构成身体上的伤害导致张某残疾,所以不认可一审法院判决支付给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且,陈某认为自己散发小卡片的行为虽然有过错,但也是因为张某有错在先。陈某自述张某在与他交往的过程中,还同时与其他男性交往并骗取他人钱财,所以陈某主张撤销一审中要求他赔付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判决。

法院判决

在庭审过程中,陈某主张他是因为被张某抛弃、玩弄感情在前,才导致他去印刷和散发小卡片。这个主张并不构成陈某侵害张某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正当理由,所以法院不予采信。而陈某的行为,确实存在过错。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陈某停止其侵害行为,并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以及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据此,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陈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人格权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陈某的行为泄露了张某的个人信息,丑化了张某的形象,导致张某的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损,给张某带来了严重精神损害。陈某应该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来源:法治日报、中国普法    编辑:林秀文关键词:情侣;肖像权;违法;照片;黄色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