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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经营者哄抬物价!东莞市监局发布提醒告诫书!

2021年12月16日 09:27 0人参与  0条评论

防疫药品用品和生活必需品

价格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者: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疫情防控医疗用品、药品以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肉禽蛋菜奶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人民切身利益,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要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严格明码标价。严禁经营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强制搭售,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严禁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自本告诫之日起,凡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一律依法从重查处。

三、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举报。

四、本提醒告诫发出后,各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4日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生活必需品价格;重要生活必需品;操纵市场价格;价格违法行为;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市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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