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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14人恶势力集团欺行霸市 首犯四罪并罚获刑19年半

2020年07月01日 09:34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 (记者 陈雯婧   通讯员 黄彩华)从2016年开始,以谢某友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东莞虎门富绅水产市场通过暴力、威胁手段控制市场,欺行霸市,社会影响恶劣。6月30日下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该恶势力犯罪集团14人公开作出一审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谢某友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60万元;其他13名同伙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追缴谢某友等人违法所得9611550元。

形成恶势力集团欺行霸市

从2016年年初开始,40多岁的东莞虎门男子谢某友及谢某立(另案处理)共同出资成立了东莞市沿江富绅市场经营管理公司, 经营位于东莞虎门的富绅水产市场。

经营期间,谢某友相继聘请了胡某文、郑某华等11人到市场工作。为进一步通过暴力、威胁手段控制市场,谢某友还聘请了熊某桥、胡某学等人以“食品安全员”的名义充当市场内保。为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谢某友等人长期有组织地通过锁车砸车、恐吓殴打、威胁滋扰、强制停业、没收货物、罚款等暴力威胁手段,对停放在市场外公共道路的车辆强行收取停车费、对市场商户强行收取“食品监督费”、垄断市场冰条和海盐销售。由于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歹,欺行霸市,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14人一审获刑   追缴违法所得961万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友、胡某文、王某云等12人结伙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谢某友、胡某文等9人还结伙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谢某友、胡某文等4人结伙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谢某友、林某严等7人结伙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以上依法应予惩处并数罪并罚。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遂作出一审宣判。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谢某;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欺行霸市;非法拘禁罪;胡某;东莞阳光网;东莞市;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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