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7月1日)起,厚街交警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未办理登记上牌或未进行预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违规处罚措施
今年1月1日《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需要登记上牌方可上路行驶。
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1、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
2、未办理电动自行车变更登记的;
3、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
4、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的;
5、横过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让行人优先通行或者在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
6、逆向行驶或者超速行驶的;
7、醉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8、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载客营运的;
9、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
下面这些行为也将面临处罚:
驾驶拼装、非法改装和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拆除拼装、非法改装和加装的装置,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使用伪造、变造行驶证、号牌或者冒用他人行驶证、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冒用的行驶证、号牌,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占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妨碍消防车通行、消防登高车作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什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申请登记上牌?
1、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并获得CCC 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可申请登记上牌。
2、于2022年1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或虽符合新国标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可申请临时号牌,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没有脚踏骑行能力的电动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的范围,不予办理登记、不予核发临时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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