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共同惩戒失信行为,进而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创建了“失信曝光台”,通过各大媒体平台及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敦促执行公告,重点选取有能力但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欢迎广大群众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线索。
为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已将
以下5名被执行人
全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予以曝光并限制高消费
若限期内拒不履行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
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敦促执行公告
各案件被执行人:
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营造诚信守法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拒不如实申报财产、有财产拒不履行等严重、恶劣情形的如下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并予以公开曝光。各案件被执行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拒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可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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