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全国重点新闻网站 | 
立即打开

东莞法院揭秘微商“杀猪盘”——演技好不好全靠套路!

2020年05月19日 08:57 0人参与  0条评论

近日各种“杀猪盘”案例层出不穷,成为民众热议的话题之一,伴随着微信的普及,微商已成为新时代新的社会分工,存在于你我的生活之中。专门针对微商的“杀猪盘”你有听说过吗?

微商“杀猪盘”之入坑

2017年12月,章涛、熊燕燕、黄佳宝三人合股一公司,并雇请了邓辰璇、朱金慧、魏建妹和张思敏为员工。公司销售一种叫藜麦膳食纤维的固体饮料。

据熊燕燕交代,首先通过微信加好友的方式加一些微商为好友,然后与目标微商聊天,取得微商的信任后,与该微商约定在各自的朋友圈相互发对方的产品广告。

然后,就用另一个微信号加该微商为好友,并下单求购固体饮料,通过多次求购,让微商误以为这个产品受众多,销售前景好。

多次订货后,一般的微商通常都会同意做该产品的代理。

微商“杀猪盘”之被杀

微商成功成为初级代理后,安排其他加了该微商为好友的微信号,除了求购产品外还请求一起做代理。

这时熊燕燕们会跟这些微商们说,两个人不能做同一级代理,所以微商必须要先升级,而升级的话需要上交相应的升级代理费。代理的级别有白银、黄金、白金和钻石四种,分别要购买10、50、150、400盒产品才能实现。就这样,进价18元一盒的产品,以168元一盒的价格卖给了这些想做代理的微商。不断的通过固定的套路和话术骗取想做代理的微商的钱。

微商“杀猪盘”之分工

在整个公司框架和流程中,朱金慧、魏建妹和张思敏三人负责寻找微商并维系好与微商的关系。

熊燕燕负责以其他身份添加目标微商为好友,并求购产品和发空单,让目标微商误以为有实际的产品买卖发生。

黄佳宝和邓辰璇有时负责寻找目标微商,有时也兼顾添加目标微商为好友,并向其求购产品。

章涛是法人代表,负责公司员工招聘、人员培训、后勤、产品购买等大小事务,不参与和微商的具体业务,而工作中的问题,都是向其咨询。

团队中一人分管2至3个微信帐号。熊燕燕、黄佳宝教授邓辰璇等员工与客户聊天的技巧,黄佳宝还负责在网上伪造授权证书,并发给客户。诈骗所得则交给章涛,股东三人一起分成,邓辰璇等员工每月领取3000元底薪及提成。

落网

2018年4月12日,公安民警在江西省南昌市抓获被告人熊燕燕、黄佳宝、邓辰璇、朱金慧、魏建妹和张思敏。第二天,章涛经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投案。自案涉贸易公司成立以来,短短5个月内,该团伙成功诈骗14宗,其中8宗的诈骗金额超1万元,诈骗金额最高的一宗高达21.72万元。

通过微信骗了微商的钱,算电信诈骗吗?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本案证据,章涛等人通过使用微信软件并通过网络手段发布产品信息、沟通联系及收转钱财,以“微商”为幌子,虚构身份,按固定话术、模式诱骗被害人代理销售产品,实际变相诱骗被害人高价购买、代理产品,骗取“代理费”,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被害人财物的行为。章涛等7人的行为属于电信网络诈骗。

判决

2019年9月29日,东莞中院依法终审判决上述七名被告均犯诈骗罪。判处章涛、熊燕燕、黄佳宝等三人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三年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2-1万元;判处朱金慧、魏建妹、张思敏、邓辰璇等四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2000元。

来源: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微信;杀猪盘;熊燕燕;邓辰璇;代理;微商;张思;诈骗;电信网络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