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全国重点新闻网站 | 
立即打开

东莞市4个集体、3名个人荣膺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

2020年03月11日 11:54 0人参与  0条评论

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近年来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东莞市多个集体、个人喜获表彰:东莞市法律援助处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广东正航司法鉴定中心被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黄秀娟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东莞市司法局彭浩强、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孙岩被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东莞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东莞市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全市32个镇街、58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部符合省的建设标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视频监控已联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依托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积极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实现了纵向实体平台全覆盖、横向热线网络全贯通、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有效统筹、各项法律服务产品有机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网。2019年,东莞市共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法律援助人员等法律服务人员1833人次进驻广东法律服务网值班,为群众提供线上法律服务;全市三级实体平台共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咨询30948人次,受理业务9947宗,办理工单1104件。

近年来,东莞市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优势,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和方式方法,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推进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按照省厅关于示范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建设标准,加快推进各镇街、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水平,圆满实现12个示范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55个示范性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任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社会治理末端延伸,与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合作开展“劳动者港湾”公共法律服务共建活动,依托银行网点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

二是拓宽公证服务领域。积极组织公证服务资源进驻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探索以公证机构远程服务资源进驻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方式,正式挂牌运营东部公证处凤岗镇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完成各公证机构微信、网页端口预审、预约业务源的实体处置流程优化,组织进驻“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一步精简本市各类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统一明确各公证事项最快办结时限、对不涉及重大权益处分的五大类公证事项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落实服务民营企业措施,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19年以来,全市公证机构共受理粤港澳大湾区涉企公证案件7900宗,办理在莞企业金融、经贸、知识产权类公证案件6004宗。

三是稳步推进司法鉴定。东莞市司法鉴定行业可以为办案机关和群众提供的司法鉴定服务类别几乎覆盖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类所有的项目,鉴定类别完全能满足东莞市对司法鉴定的服务需求。2019年,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为7049名群众提供司法鉴定服务,为公安、法院等部门提供司法鉴定意见13411份。

四是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从全市数千名律师中遴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且有2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作为全市588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人选,并另外成立了一支由398名律师组成的备选法律顾问律师库,以备替换。联合东莞市律师协会每年至少举办1~2次村(社区)法律顾问集中培训。每年对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两次评估考核。编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便民手册》、《便民服务卡》。2019年全市588名驻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8517件次,其中,法律咨询14477件,法治宣传3010场次,出具法律专业意见书443件,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件,参与调处纠纷236宗,协助所在村(社区)追回拖欠款5859.9万元,为村组发送追偿债务律师函287份。

五是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枫桥经验”。协调推动东莞市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指导建立异地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成立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解纷中心、培训基地、治理样板”,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的基层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重要作用。加大各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业务指导力度与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派出所专职人民调解员为纠纷当事人提供24小时不打烊、365天在线的专业调解服务,

六是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依托镇街司法分局建立法律援助办事处,在工、青、妇、残、医调委、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及驻莞部队等社会团体和单位成立了具有行业特点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村(居、社区)及有关行业、企业调委会设有法律援助联络点(或联络员),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构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目前,全市有法律援助办事处3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7个,法律援助联络点(或联络员)962人。开辟法律援助“快速通道”,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申请,以及材料齐备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审查,并快速办理;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推行预约上门服务;情况紧急的案件可以先受理,事后补办手续等。先后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法律援助事项结案材料归档办法》等19个制度,全面规范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实现案前受理、案中办理和案后归档的全程指导。

下来,东莞市将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实体平台建设,加大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力度,优化各项法律服务供给,努力提升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东莞市司法局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公共法律;东莞市;法律服务;刑事案件律师;司法鉴定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