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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酿两家庭悲剧,执行法官执结十二年旧案

2021年05月29日 16:16 0人参与  0条评论

“感谢执行法官,帮我拿到了赔偿款,了结了一个心愿。”5月26日下午,从江西赶来东莞的肖先生紧握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感谢他们帮忙执结十二年前的旧案,拿到赔偿款6万元。

故事还得从12年前说起。2009年1月7日,临近农历新年,肖先生26岁的儿子小华和同事外出吃年夜饭,饭后小华坐上了同事戴某的车,因戴某酒驾不幸发生交通意外,造成小华和另一名同事当场死亡,另有三人受伤。“当时在老家收到消息时,我整个人都快晕了,我唯一的儿子啊,才刚刚大学毕业没几年,我过来帮他收拾遗物的时候,发现他连一件新衣服都没有买,穿的都还是大学时候的衣服。”至今回忆起12年前的那一幕,肖先生仍忍不住湿了眼眶。

事故发生后,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戴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应赔偿肖先生夫妇373412.66元。2010年,该案首次执行,后因被执行人戴某无财产可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出事后,我舅舅他们也去找过对方家人,但他们就不见我们,所住的小区说没有这个人。舅舅每次来东莞都当天来当天就走,他说这是他的伤心地。”肖先生的外甥女向记者透露。

2017年该案再次恢复执行,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梁光伟负责办理。梁法官经过调查发现,戴某出狱后不久就被诊断患上慢性肾炎,每周需要透析四次,治疗费用早已让戴家债台高筑,而戴某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履行判决几近不可能。一场事故让申请执行人肖先生失去家中独子,只剩两个老人。一份判决是两位老人最后的期盼,但如果得不到兑现,亦只是白纸一张。梁光伟法官告诉记者,“我们也了解过申请执行人家庭的情况,确实比较困难,两个老人在江西农村生活,身体也都患有慢性疾病。”为了解决肖先生一家的生活问题,梁法官为他们办理了司法救助。

由于被执行人戴某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直处于终本状态,但这宗案件一直记挂在承办法官的心中。这些年,梁法官一直与被执行人戴某保持沟通,希望他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履行判决。戴某也表示,他与事故的死者是同事,该案欠两位老人家一个交代,但是因为要治病吃药,只能在有余款时再支付一部分。2019年11月,戴某赔偿了15000元给肖先生。“出车祸我也不想,其实我跟小华平时关系还可以的,不然他也不会坐我的车。因为这个事我也算遭了报应,一出狱就生病,现在什么工作也做不了。我想赔偿但确实没能力。”被执行人戴某坦言。

一直到今年5月中旬,案件迎来转机。双方在与法官多次沟通后,达成共识,申请执行人肖先生理解被执行人的困难,同意再收取6万元了结此案。在双方签署和解协议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多次向申请执行人道歉,申请执行人亦与被执行人握手言和,该案经过十载的执行,终于迎来了终结。

(记者 陈雯婧)

来源:东莞广播电视台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人民法院;法官;财产;舅舅;先生;肖;被执行人;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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