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在全市人民万众一心、共同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仍有部分不法商家罔顾告诫,肆意哄抬口罩等防护用品以及粮油菜肉等民生商品的价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专项打击,对价格违法行为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为疫情防控营造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典型案例如下。
● 案例一
1月27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依法对青岛XX有限公司东莞大朗分公司经营的XX超市进行检查。经查,该超市大幅提价销售白萝卜、苦瓜等蔬菜,其中白萝卜的正常价为4.58元/斤,实际结算价为9.8元/斤。当事人涉嫌违反《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 案例二
1月29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依法对位于石龙镇的东莞市XX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将进货价为0.76元/个的锦江牌口罩,于1月25日大幅提价到30元/个对外销售,而该款口罩之前的销售价格为2元/个。当事人涉嫌违反《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案例三
1月3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望牛墩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依法对东莞市XX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望牛墩朱平沙分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将进货价为1.0584元/瓶的75%酒精(规格:100ml/瓶,生产厂家:山东安捷高科消毒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91002),大幅提价到8元/瓶对外销售,而该款酒精之前的销售价格为3元/瓶。当事人涉嫌违反《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欢迎社会各界举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违法行为,如有线索请拨打12345、12315热线,也可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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