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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以后出行要注意了,这样做要罚款!

2021年03月16日 09:00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为了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使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观念深入人心,近日,大朗交警大队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对不文明行为进行耐心劝阻,引导大家遵守交通规则,大力宣传倡导文明交通行为。

在大朗镇内各大主干道及重要路口,都可以看到执勤人员的身影。

他们对过往的电动车骑乘人员不带头盔、冲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通行、超载等不文明不守秩序的行为进行劝导,并要求不文明不守秩序的人员扫码关注“莞微劝导”小程序,对其行为进行登记备案,以督促其遵守交通法规。

据了解,本次文明交通劝导活动通过创新方式进行,使用微信小程序对交通违法人员进行备案,如小程序中有3次及以上违法记录的,将根据违法次数接受相依的处罚。

“莞微劝导”小程序其主要目的是要“管出习惯、管出规矩、管出和谐”,为市民创造一个车与车和谐、车与人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辖区交通拥有一个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莞微劝导”违法行为指南

交通方式为行人的

(一)违法行为 “在机动车道行走”,处罚标准10元。

(二)违法行为“闯红灯”,处罚标准10元。

(三)违法行为“使用滑行工具”,处罚标准10元。

交通方式为自行车的

(一)违法行为“闯红灯”,处罚标准20元。

(二)违法行为“不按规定在机动车道骑行”,处罚标准50元。

(三)违法行为“加装动力装置”,一律先扣车再进行处罚。

(四)违法行为“载物超宽超高”,处罚标准20元。

(五)违法行为“违规载人”,处罚标准50元。

交通方式为三轮车的

(一)违法行为“闯红灯”,处罚标准20元。

(二)违法行为“不按规定在机动车道骑行”,处罚标准50元。

(三)违法行为“加装动力装置”, 一律先扣车再进行处罚。

(四)违法行为“载物超宽超高”,处罚标准20元。

(五)违法行为“违规载人”,处罚标准50元。

交通方式为电动自行车的

(一)违法行为“闯红灯”,处罚标准20元。

(二)违法行为“不按规定在机动车道骑行”,处罚标准50元。

(三)违法行为“载物超宽超高”,处罚标准20元。

(四)违法行为“违规载人”,处罚标准50元。

第10次违法的交通方式为电动自行车的,将暂扣电动自行车作进一步处理!

来源:荔香大朗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闯红灯;处罚标准;交通方式;道路交通环境;违法;交通;处罚;人员;违法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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