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出来混,迟早要还”近日
东莞一盗窃嫌疑人被抓
竟牵出7年前案件
这究竟怎么回事?
还得从3月6日开始说起——
3月6日,企石公安分局接到事主林女士报案,称其在企石镇振兴二横街的出租屋遭到入室盗窃,被盗一部手机、现金及一条车钥匙。
接到报案后,企石公安分局民警迅速立案侦查,于2020年3月19日15时许,根据前期分析研判,在桥头镇一出租屋将涉嫌盗窃的燕某(男、42岁)抓获。
本来事情到此结束
然而,随着警察调查深入
办案人员发现
燕某还身负另一宗案件
翻出旧账
经办案人员对线索的细心研判、耐心深挖,发现燕某还是2013年一宗入室盗窃案的嫌疑人。
案件回顾
2013年10月,企石公安分局东山派出所接到事主宋先生报案:其位于企石镇下截村的出租屋被撬门,一台台式电脑主机及显示器被盗走。立案后,企石公安分局民警开展了侦查,并锁定了一名嫌疑人,但当时未能将其抓捕归案。
法律制裁
民警通过对各项证据的分析,确定燕某是当年宋先生被盗窃案的嫌疑人。经审讯,燕某对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企石公安分局已依法对其予以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无论何时何地犯下恶行
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警方提醒
1、市民外出时,要将门锁上的两道锁及边锁全部锁上。晚上入睡前要将房门反锁。
2、有条件的住户应更换技术含量较高、防盗性能先进的防盗门,或者及时更换新型锁芯。除此之外还可在门的上下两端各装一个暗插销,睡前将暗插销插上,可有效阻止窃贼进入。
3、有条件的还可安装闭路监控系统;
4、居民楼栋邻里间要相互照应,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开门撬锁,应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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