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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扫黑除恶出重拳,举报!万元奖金等你拿

2018年04月26日 14:57 0人参与  0条评论

  2018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 势在必行

  3月24日,姚灿光副书记召开有关企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政法、司法、组织、公安、纪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落实了《企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奖励办法》的施行。

  “扫黑除恶”知多少

  企石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础知识宣传

  一、这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长时间?

  答: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初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二、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答:这次全国统一集中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对象,主要集中在以下10个方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村霸”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7.操作、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三、什么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答: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四、对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如何报案?

  答:涉黑涉恶犯罪有着明确的法律界限,广大人民群众在开展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斗争中,要注意将民事纠纷、普通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区别对待,不可随意扩大范围、混为一团。对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属于治安、刑事案件的,广大人民群众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属于民间纠纷的,可通过当地基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解,或是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污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六、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应如何举报?

  答: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积极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作斗争,企石镇已向社会公布了扫黑除恶的举报方式:

  (一)来电举报。举报电话:0769-86665478(企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书面举报。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1路(企石公安分局),邮政编码:523500。

  (三)微信公众号举报。通过“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微信公众号文章留言或消息对话进行举报。

  提倡实名公开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举报人在匿名举报时,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处理结果和通知领取奖金。

  对举报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事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延伸阅读:

  @企石人,扫黑除恶在行动,请您举报线索,查实有重奖!

  最最最重要的事说三遍

  如果你发现或者正在遭遇着黑恶势力,请记得拨打这个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86665778

  监督举报电话:86665478

  监督举报电话:86665478

  我们一直在!!!

来源:企石普法    编辑:刘宇峰关键词: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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