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全国重点新闻网站 | 
立即打开

长安:以女性身份专骗“网恋”男友 四人团伙因犯诈骗罪获刑

2018年01月31日 14:25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 男子覃某结伙以女性的身份,主动添加QQ好友,实行“假网恋真骗钱”,以编造自己或亲人生病、见面路费的手法,骗取多名男网友钱财,其中最高金额高达3万多元。近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覃某及其同伙共四人因犯诈骗罪获刑,其中首犯覃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4年,时年23岁的广西容县男子覃某在李某(另案处理)介绍下加入某诈骗组织。后温某、殷某、黄某也先后加入该组织。覃、温、殷、黄等人组成一个团队,并将该团队命名为“发财树家”,覃为“家长”,负责管理团队,培训诈骗方法,并收集各成员诈骗所得来的赃款统一上交给李某。覃某等人先后在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广场附近租赁一间出租屋从事诈骗,并于2016年1月转至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某房继续作案。覃某等人以女性的身份,通过QQ聊天软件添加社会上的男子为好友,通过聊天骗取对方信任,假装与对方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继而伺机以亲人或自己生病治疗、见面路费等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钱财,赃款统一交给覃某转交给李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覃、温、殷、黄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网络并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了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记者 李华文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刘宇峰关键词:长安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