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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公证+检察”联手化纠纷

2024年01月12日 10:07 0人参与  0条评论

2023年8月,东莞市公证处办理了首例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并得到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认可和采用。作为“公证+检察”的有益探索,这一法律服务模式是如何落地生效的,又适用哪些情形呢?

张某曾是东莞一家玩具加工厂的老板,2018年因经营不善工厂倒闭,拖欠供员工工资11万多元一直没能支付。2022年,张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后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一审判决下达后,张某对判决认定的事实及定罪均无异议,但对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的量刑不服遂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案件在二审期间,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多方听取了张某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积极寻求矛盾化解的切入点。

了解到张某有认罪认罚、积极偿付的意愿,为了尽快化解这一社会矛盾,让上诉人张某能够早日回归社会,检察官多方辗转,积极搭建多方沟通的桥梁,反复促成张某朋友自愿代偿的意愿。

通过深入分析本案的实际情况,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启用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程序,依据张某的申请,在短时间内完成了被欠薪劳动者身份及款项的核实程序、上诉人申请及委托付款程序,并与东莞市公证处进行深入沟通,共同加快赔偿保证金提存办理进度。

受理提存申请后,东莞市公证处及时出具了《提存证书》,并向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发出《提存通知书》,同时向21名劳动者送达了《领取提存赔偿保证金通知书》,当日就完成了21名劳动者的赔偿金提存程序。

在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和东莞市公证处的共同努力下,绝大多数劳动者最终全额领到了各自被拖欠多年的劳动报酬,二审法院也结合上诉人张某赔偿保证提存的情况及案件的其他情节,对张某改判缓刑。

为助力基层诉源治理,深化公证参与检察事务等创新公证的路径方法,东莞市公证处与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多次沟通,结合工作实际,共同拟定了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办法工作方法的草案,并提交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公证协会审议。2022年12月,东莞市检察院和东莞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这项举措的适用条件及规范流程。

赔偿保证金提存机制作为检察机关与公证机关在刑事诉讼领域的一项创新之举,为的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更大限度地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与此同时,公证参与检察事务,以“公证+”的方式形成了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也是东莞公证机构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节约司法资源、促进诉源治理的有益探索。

近年来,东莞公证机构以服务为导向,持续发力,创新探索,聚焦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不断深化部门协作,通过建立健全公证服务工作机制,使得“公证+”这项法律服务不断扩容升级和优化。

不管是 “公证+检察院”,还是“公证+法院”“公证+不动产登记”“公证+劳动仲裁”等一系列创新法律服务模式,都是东莞司法机关聚焦民生实事,积极推动“公证+”服务扩容优化,提升便民利企服务质效的有益探索。改革不停步,创新无止境,希望司法机关能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制度供给、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法律服务实效,为东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平安东莞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东莞;公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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