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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东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

2016年11月08日 09:08 0人参与  0条评论

  昨日下午,第三届东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大会在莞举行。大会对第二届工会法律服务团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宣读《关于成立第三届东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决定》。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领导为第三届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颁发聘书,标志着第三届东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正式成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锡江出席会议。

  据介绍,第三届东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大会,目的是要进一步推进工会法律工作的专业化和社会化,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法治东莞建设作贡献。新一届律师团全体律师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工会维权、参与工会维权、联动工会维权,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弱势职工合法权益。接下来,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还将继续加强协调,建立定期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互通信息,协商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共同推动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向工作制度化、人员专业化、服务社会化、机制长效化方面发展。

  陈锡江充分肯定了第二届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工作成效,并就在新常态下如何加强工会法治化建设、发挥工会律师团作用,提出殷切期望和新的要求。陈锡江表示,新形势下加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和律师团肩负的责任重大,任务光荣。希望新一届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在新时期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法律支撑,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推进法治东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陈锡江要求,要充分认识加强工会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职工队伍和社会大局稳定,是新形势下党和政府赋予工会的重要职责。工会要引导劳动关系规范有序发展,关键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切实做好职工依法维权工作;要切实解决工会法治化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当前,我市经济已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磨合期、劳动争议多发期的“三期”叠加阶段。各级工会和工会律师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会维权工作机制,努力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体现工会和律师的作用;要在工会法治化建设中更好发挥律师团重要作用。新一届市总法律服务团成员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要发挥专业特长,为工会更好地参与立法发挥智囊参谋作用,为工会开展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提供智力支撑,为工会抓好法律人才队伍担当好“导师”“教员”的角色,共同为推进东莞依法治市、实现工会工作更高水平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东莞日报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工会;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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