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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情况的报告

2018年12月24日 08:55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及《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根据我市履行政府职能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始终认真落实政府职能改革相关工作,一是积极推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化、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提升审批质量工作,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从85个工作日压缩到58个工作日;二是积极配合完成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根据“东权清办【2018】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更新及公布我局权责清单及职能调整目录,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根据市编办要求,梳理并填报权责清单相关表格信息;三是按要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我局正在组织开发规划业务网上全流程服务系统,目前正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系统;四是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相关要求,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已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五是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我局正积极推进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工作,建立“1+3”制度体系,包括《东莞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暂定)》《东莞市建设工程放验线管理实施细则(暂定)》《东莞市建设工程批后跟踪管理实施细则(暂定)》《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实施细则(暂定)》等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推进“宽进严管”工作模式的建设。

  (二)提升制度建设法治化水平

  一是我局起草了《东莞市城乡规划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草稿)》,旨在建立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工作机制,对已废止、失效文件进行标注,落实工作责任。同时我局已落实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推进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二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2018年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我局于2018年底启动了《东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起草制定工作,目前已印发《<东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立法工作方案》,形成《东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草案建议稿)下一步将认真履行开展立法调研、相关职能部门专题会议讨论、公众意见征求及反馈、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各项法定程序。三是我市出台了《东莞市工业保护线管理办法》,认真履行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同时我局已启动《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的制定工作,目前已开展调研并起草草案,正开展公众意见征求等工作。四是2018年我局未发现在规范性文件中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增加权力或减少职责的情况,且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内容,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五是根据《东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东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办法》的规定,对我局部门规范性文件《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城乡规划管理事项听证办法》和《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城乡规划管理事项公示办法》两规范性文件(下称“两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至2017年4月30日)进行评估清理。通过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和广泛征求意见(包括公众意见和局内业务科室意见),结合实际,决定对两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并继续实施。现修订工作正按照计划推进。六是根据《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召开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全面清理工作部署会的通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涉及军民融合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涉及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另根据《关于开展已废止、失效文件标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已废止、失效文件标注工作,对已在“中国.东莞”政府网站公开的1份文件提请市政务服务办标注已失效,对已在我局网站公开的15份文件自行标注已失效,2份文件自行标注已废止。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我局制定了《东莞市城乡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明确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按照相关要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化建设。根据目录,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为:1、涉及城市、园区、镇总体规划重大变更;2、涉及城市、园区、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大调整;3、编制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专项规划;4、制定或调整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5、经讨论明确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其他事项。二是我局已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东莞市城乡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合法性审查制度(试行)》等文件,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意见征求、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实施后评估等相关程序步骤,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2018年我局拟定了5项重大行政决策,目前正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我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三定”等要求,根据《东莞市城乡规划局权责清单(2018年)》,进一步明确工作推进的完成时限、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责任科室,严格按照清理工作要求和步骤,确保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有章可循、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在行政许可方面,目前我局已完成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业务标准化办事指南的编制和录入工作,并已正式转入新的全省统一网上办事大厅。截至2018年11月21日,我局依法依规开展审批事项受理服务,办事窗口及网上办事大厅共受理申办事项1098宗,其中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61宗,申办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387宗,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城市建/构筑物工程)363宗,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市政道桥/管线工程)287宗,期限办结率为100%。上述受理事项均按规定时限办结,无超时办结现象,年内我局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省统一案卷卷宗标准,查找存在问题并整改。

  在行政处罚方面,我局已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向社会公开。2018年,我局暂未有行政处罚案件。

  在群众举报违法行为方面,2018年我局共收到228份群众举报案件(包括阳光热线、来信来访、来电来访等),已全部及时处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018年度,我局坚持遵循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为目标,按照三严三实工作要求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贯彻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主动公开方面,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规定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等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做到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承诺时限内予以回复,截至2018年11月21日,我局通过办事窗口和东莞规划网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399宗,其中已办理385宗,办理中14宗。

  在人大、政协监督方面,2018年度,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规定,本着“负责、高效”的宗旨,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今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41件,省政协提案2份,市人大代表建议46份,市政协委员提案93份,所有承办的建议提案均已处理完毕,内容涵括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业、工交邮电、文化宣传、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方面。

  在上级部门监督方面,2018年度,我局作为被申请人收到东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答复通知4份,所有都已按规定于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4份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2份决定维持,1份不予受理,1份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在司法监督方面,2018年度,我局参加的行政诉讼案件有13宗(一审:共11宗,其中8宗作为被告、3宗作为第三人;二审:共2宗均为被告),所有案件都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交答辩状及全部证据、法律规范,并出庭应诉。其中驳回起诉的2宗,驳回诉讼请求的1宗,还有10宗待法院判决。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当前我市社会总体保持稳定,但是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仍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不断出现,纠纷调处压力、调处难度增大。为了做好信访工作,维持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始终贯彻落实举报投诉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了信访处理机制,多头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二是坚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工作,继续落实各镇街定期报送《可能越级上访苗头排查分析表》制度;三是各个上访苗头均有领导包案,或跟踪发展情况或已处理,确保矛盾纠纷不遗留、不失控、不激化;全力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完善信息报送机制;五是落实专人专责跟踪阳光热线、市长热线、公众咨询、群众信访等办理工作。

  2018年度,我局共收到57宗信访案件。同时,从各镇(街)规划管理部门每月上报的《可能越级上访苗头排查分析表》的情况来看,各个上访苗头均有领导包案,或跟踪发展情况或已处理。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我局于11月20日下午组织开展了东莞市城乡规划系统2018年宪法法治专题培训,市规划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和各镇街(园区)规划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120人参加了培训学习,主题围绕“依宪治国与法治政府建设”,着重对宪法基本理论、宪法发展历史、宪法修正案进行了详细解读;二是认真组织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参加学法考试,以考促学;三是组织多期领导班子专题学法等活动以增强领导班子法治素养,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四是于12月1日参与在东城街道旗峰公园正门广场举办的2018年东莞市“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百家单位宣宪法”主体宣传活动,宣传宪法精神,并借此机会通过印发小册子、现场宣讲、有奖问答等方式进行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2018年,我局制定了《东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梳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在人员保障方面,我局编制人数共38人,其中法制机构编制人数6人,法制工作普通聘用人数4人,法制工作专项经费、普法专项经费均已纳入预算并得到保障和落实。今年,我局继续发挥法规监察科作为法制机构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同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重要合同以及专门代理诉讼购买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辅助推进依法行政。

  在组织保障方面,除了组织、经费等,我局局务会及时对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年内多次听取依法行政方面的工作情况进度并进行督导。年中结合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项督查的契机,我局亦同步开展了专项督查,梳理我局近年来在法治政府建设道路上的存在问题,在局务会上通报并要求相关科室严格整改。年末按市依法行政考评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积极配合依法行政考评工作。

  二、存在问题

  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可知,法治的基础是有法可依,法治的体现就是程序,而目前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不足恰恰体现在程序及标准的不完善上,如我局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的制定程序及标准刚制定,部分工作人员没有对相关程序引起足够的重视。又如目前我局对省、市新出台的相关制度贯彻还不够彻底,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尚未健全;另外还有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薄弱,对程序正义的理解不够透彻的问题,如行政执法案卷卷宗材料在细节处尚存在错漏,而这种细节往往更能体现执法人员的素质。

  三、意见和建议

  (一)推进法治政府制度化建设

  法治政府是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诚信政府和责任政府,有利于实现民主政治,促进法制完备、司法公正和社会的文明进步。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助于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行政制度体系。2018年我局制定了《东莞市城乡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合法性审查制度(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我局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大力推进我局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强制化、合理化,提高我局依法行政能力。下一步将结合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部署,推进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批后监督管理等制度完善。

  (二)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

  现代法治观念是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的行动规范,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则是现代法治的核心,领导干部被法律法规赋予了相应行政权力及职责,更应该将法治的观念带入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因此,必须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知法、懂法是关键。接下来我局将法律法规、法定程序的学习摆上议事日程,纳入理论学习和专业学习之中,把法律法规、法定程序的学习作为干部知识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成考核使用干部的一个条件来衡量,把依法行政作为干部能力素质的重要方面来对待,使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法制学习的自觉性、责任感、紧迫感,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学会运用法律手续处理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三)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目的是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履行职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建设法治政府第一位的要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社会管理工作,不仅要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要硬,同时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有较高的协调能力,熟悉其他相关知识。目前,集中培训还是仅仅停留在“要我学”的层次上,必须增强提高自身素质危机感、紧迫感,激发执法人员主动学习的动力,使“要我学”与“我要学”相结合,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教育,不仅要提高业务水平,同时还要不断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库,提高整体素质。

  2017年10月,习近平同志所作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根据“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按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对“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出重要部署,吹响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冲锋号,开启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征程。我局将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同时利用好本次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的机会,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做到行政工作的整体有规范意识,决策过程有循规避险意识,权力运行有阳光意识,行政结果有接受批评意识,具体执法行为有审慎意识。

来源: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政府;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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