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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2017年行政执法情况的公告

2018年04月10日 08:12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现我局将2017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权责清单

  2017年,我局权责清单具体如下:

  (一)行政许可8项: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2.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城市建/构筑物工程)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市政道桥/管线工程)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临时建筑工程)6.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城市建/构筑物工程)7.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市政道桥/管线工程)8.建设工程验线

  (二)行政处罚3项:1.超越资质等级范围编制城乡规划2.未按标准编制城乡规划3.未依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三)行政强制0项:无。

  (四)行政征收1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五)行政给付0项:无

  (六)行政检查3项:1.配合部派、省派规划督察员开展规划督查工作2.对举报或者控告组织核查3.批后跟踪管理

  (七)行政确认4项:1.对建设用地批次报批方案出具规划意见2.对延期动工的土地出具规划证明3.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4.加具补办国土证、房产证的规划意见

  (八)行政奖励0项:无

  (九)行政裁决0项:无

  (十)其他行政执法事项14项:1.镇总体规划及修改审查2.生态控制性规划调整初审3.“三旧”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审查4.“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审查5.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项目选址准入审查6.规划选址评估审查7.地块包装审查8.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调整审查9.组织制定我市有关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检查实施10.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次区域城乡规划11.组织协调全市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审查12.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和移交1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14《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发。

第二部分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行政执法职权情况

  我局于201X年X月通过与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将《建设工程验线》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临时建筑工程)》的全部职权,及二类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城市建/构筑物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市政道桥/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城市建/构筑物工程)》、《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市政道桥/管线工程)》委托各镇街实施审查,报我局备案。

第三部分 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行政许可: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申请量为2516宗,受理量为2516宗,其中予以许可1993宗,不予许可为488宗,撤消515宗;

  (二)行政处罚: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3宗;

  (三)行政强制:本部门无此类行政执法项目;

  (四)行政征收: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10宗;

  (五)行政检查: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281宗;

  (六)行政裁决:本部门无此类行政执法项目;

  (七)行政给付:本部门无此类行政执法项目;

  (八)行政确认: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321宗。

  (九)行政奖励:本部门无此类行政执法项目;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为1501宗。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3月30日

来源: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行政;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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