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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妇联开展“三八”维权周宣传《反家庭暴力法》

2016年03月07日 15:31 0人参与  0条评论

  2016年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6周年,也是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之年。为大力宣传反家暴法,营造广大家庭的学法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与水平,昨日上午,市妇联在大岭山镇体育公园开展“三八”维权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岭山专场),来自虎门、长安、大朗、寮步等镇100多户家庭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主办方通过趣味游戏的游园活动,开展亲子普法宣传活动。趣味游戏包括“反家暴,我知道、踩石过河、趣味抛球、快乐大转盘、家庭智慧拼图、灌篮高手”等六大项,即以家庭为单位,让大人与小孩根据手上的地图去寻找游戏地点,齐心协力想办法“过关”,既增加了活动的乐趣,还在游戏中增长了普法知识。现场还有DIY手工区制作和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记者获悉,从今年3月1日起,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新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是家庭暴力;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反家庭暴力法》不仅要惩罚家里的暴虐者,还规定了诸多新理念、新制度以预防家暴的发生,同时强化对家庭生活中弱势者的保护。此次家庭暴力概念的“扩容”,不仅将身体暴力和“冷暴力”等都被纳入了反家暴的范围,而且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寄养、同居、收养)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要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据市妇联统计,2013年全市妇联系统信访数据2458宗,家暴案件458宗,占18.6%;2014年全市妇联系统信访数据2152宗,家暴案件328宗,占15.2%;2015年全市妇联系统接受的信访案件2761宗;家暴案件349宗,占12.6%。这3年来累计受理了1135宗家暴案件,显现逐年下降趋势;并且,东莞先行先试,通过“保护令+庇护站”的方式,保护受害者不受家暴伤害。

来源:东莞时报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反家庭暴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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