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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买卖起纠纷?东莞法官把调解现场搬进4S店…

2024年06月25日 09:35 0人参与  0条评论

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为抓手,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东莞样本。

充分发挥政法部门主体作用,在社区警务、民生难点、诉源治理、人民调解等工作中发挥自身职能优势,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不断完善“党政主导、政法主推、镇街主抓、部门主责、社会参与”工作格局。

买家认为二手车涉嫌表显里程不对等问题,怒告二手车行要求退车赔钱,而司法鉴定的程序漫长费用又高,怎么办?日前,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长安法庭在处理一宗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另辟蹊径,带着买家和二手车行负责人员来到该品牌车的4S店现场查询和进行检测,促成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妥善化解了这一纠纷。

▲ 4S店调解现场

质疑二手车行欺诈

买家起诉索赔

2022年1月,农先生在东莞某二手车行买了一辆丰田牌二手车,花了8.5万元。该车初次登记日期为2018年7月。签订买卖合同前,二手车行向农先生出具了一份检测认证证书,检测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记载案涉车辆的表显里程为53384公里、无泡水痕迹等。签订合同后不久,农先生如愿拿到了车。之后,他一直使用这辆车。

2023年10月,农先生想把这辆车卖掉,就联系了另一家二手车行看车。

但让农先生意外的是,这家二手车行经检测后,告知农先生,这辆车的表显里程数不准,真实里程数至少8万余公里,而且该车还存在泡水情况。

农先生吃了一惊,随后找到一家丰田4S店查询维保记录。得知这车曾于2020年2月27日去丰田4S店进行维保,当时进店里程数为85918公里。

不久,农先生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递交材料,状告之前卖车给他的二手车行,认为对方存在欺诈行为,请求法院撤销案涉买卖合同,对方退回购车款并赔偿三倍车价款。

2024年4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长安法庭谢申文法官审判团队接手处理此案。

经沟通,农先生和二手车行都有调解意愿,但双方对退车退款的方案意见分歧太大。二手车行表示,不认可农先生自己找的丰田4S店维保查询记录,该二手车行在保管案涉车辆期间,并未调减行驶里程数、也未有泡水浸水情况,不排除是上任车主或农先生自己调减里程数和保管不善。

经过两个月多次协调,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陷入僵局。如要查明事实,按一般司法程序,就要走司法鉴定。不但程序繁琐,耗费时间长,鉴定费用也高。

到底该如何处理?谢法官向双方当事人提议,找就近一家丰田4S店对该车相关问题进行检测评估。

农先生表示同意。由于是否泡水浸水问题较为复杂,且检测费用不菲,农先生要求先对行驶里程数进行检测,如有调减,则其有权退车退款。二手车行对此也表示接受。

到4S店查证事实

法官现场调解成功

于是,6月上旬的一天,谢法官带着两名书记员,与双方当事人来到某丰田4S店。

在双方共同见证下,该丰田4S店打印出相关记录,显示案涉车辆曾于2020年2月在丰田4S店进行维保,当时进店里程数为85918公里。

二手车行技术人员对案涉车辆有无泡水浸水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测,表示并无泡水浸水情况,同意退车。但问题又来了,双方对退款金额发生了争议。二手车行还表示,受新能源车冲击,燃油二手车生意很难做,农先生使用该车已有一段时间,要求退款金额过高。

为了做到心中有数,谢法官向丰田4S店人员了解了案涉车辆目前的市场行情价,分别找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

经谢法官审判团队多次协调,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方案:农先生同意不再要求退车,二手车行一次性支付一笔补偿款给农先生。

趁热打铁!谢法官审判团队马上现场制作调解协议,让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二手车行有关负责人随即当场付清了上述款项。

这宗持续数月僵持不下的纠纷,终于顺利化解成功。

来源: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二手车;里程;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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