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来信人 |
来信时间 |
希望解答律师 |
进展阶段 |
回复时间 |
245 |
刘先生 |
2018-11-30 |
邓云龙(婚姻家事) |
待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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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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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新科公司的一名工程师,按照公司流程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于2018年11月31日办理离职手续,本来是次月15日11月份的工资才会到账,可是办理离职当天下午工资就到账了,一看感觉不对少了千余元,打电话问公司人事,公司人事给出的解释是11月份发放两次工资,(11月15日发上个月工资,11月31日结11月工资),因为是在一个月里发放的所以要两次一起加起来的总额扣税。我想说两次工资分两次发放,相隔15天,并且是两个月的工资,为什么要加在一起扣税呢?律师先生,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上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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