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来信人 |
来信时间 |
希望解答律师 |
进展阶段 |
回复时间 |
219 |
张生 |
2018-09-27 |
陈建彬(民事合同) |
待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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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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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
1、案情简述:本人与徐某是大学同学关系。徐某得知本人有期货投资行为,遂主动联系本人并告知其在某基金公司工作且有较好的投资方法,但鉴于资金量问题,可以私人代理操盘进行投资。
自17年12月到18年8月,本人与徐某共进行了三期合作。徐某以资金量少及便于操盘为由,第一和第二期的投资资金是要求本人直接转账到其私人银行卡账户,再由其转至其为本人专门开设的期货账户进行操盘。第一期初始投资资金为2万元,结束分成后,本人实际收益为2万5千元,未出金。第二期再加资2万5千元,合计5万元初始资金,结束分成后,本人实际收益为6万5千多。但此时徐某不愿意转账给本人,并要求本人继续加资进行投资。经多次协商后,徐某以需要周转为由仍然不肯转账。
鉴于此情况,本人出于对徐某已经对本人的资金进行了增值,也想继续保持合作关系,故与徐某签订了第三期合作的合同(经双方修改确认并加印指模)。徐某出于对本人资金的占用,也承诺共计归还7万元给本人。第三期合作继续进行,本人继续出资3万元,但是改用本人的期货账户进行操作,徐某全权使用本人期货账户操盘。合同约定于第三期合作开始的次月,徐某需先归还5万元转入本人期货账户,剩余2万于次次月转入,但到期在本人要求下仍不肯转账,故7万元完全没有参与第三期操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亏损范围(最大亏损额度是4500元)和违规操作条款,但实际操作中,徐某并未完全遵守,也没有任何主动告知的行为。期间,在本人账户还剩2万多的时候,徐某承诺对本账号自负盈亏。但直至第三期合作结束(3个月为一期),徐某仍未归还任何欠款,同时本人的期货账户已经再由其承诺自负盈亏时的2万多元,亏损到只剩6千多元。在本人多次强烈要求下,徐某才愿意把本人期货账户归还。
此后,本人由于急需周转资金,遂向徐某提出先还款2万元的要求,徐某答应尽量筹集,但过后没有任何答复。
其他相关信息:
①本人与徐某的所有对话,均通过微信以文字形式进行,未进行任何电话和语音通话。
②有两位大学同学也投了不等金额给徐某进行理财,合计4万多元,与徐某签了借条,到期徐某也没有归还。
③据了解,徐某有一套房产在广州,目前还在还贷中。
证据资料:
①第一期银行转账和第二期的支付宝转账截图。
②徐某第二期结束时提供给本人的账户权益情况截图。
③第三期合作合同。
④徐某承诺自负盈亏的文字对话记录。
⑤徐某多次违反合同条款操盘的截图。
2、目前没有任何进展,徐某消极回避任何还款问题。
3、希望律师提供以下帮助或回答:
①本人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或者行为能强制让徐某还款。如果要进行起诉,是否一定要在徐某的户口所在地法院立案?可否选择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法院立案?(本人户口在广东东莞莞城,徐某户口所在地在广东广州天河,合同上没有约定任何关于地址的内容)
②本人按照第三期合同内容,要求徐某归还7万元、因违规操作造成的亏损以及承诺自负盈亏后造成的亏损,是否合理?
③第三期合同中也列明,因逾期未归还7万元的,每天按尚未归还金额的千分之3利息计算补偿金,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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