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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调解员为痴男怨女解开心结,助力拥抱理性爱情

2021年04月29日 09:18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为使“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走深、走实、走细,黄江镇人民调解员把调解工作融入了社会各类矛盾纠份化解中,切实做到了为民办实事,用心解民忧,使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案例详情

2021年4月6日,付小玲(化名)求助东莞市黄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新区派出所调解室对付小玲和张超(化名)因感情分裂引起过度偏激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付小玲因丧偶不久,希望家庭有所寄托,通过工友介绍认识了张超。2020年4月份两人确认关系,相处半年后,因张超过度的在乎对方引起过度偏激,导致付小玲开始害怕张超。由于张超三十多岁但一直没有处过对象,所以对待这段感情很认真执着,张超很珍惜与付小玲的关系,付小玲要什么就买什么,要吃什么立刻送到,刚开始双方处得也很好,但付小玲慢慢发现张超的行为问题。

张超会在工作休息期间探望,在工厂的公共场所索要亲吻,引起工厂内很多人闲言闲语。张超认为好的东西都会送给付小玲,就算付小玲不愿意接受,也会放到宿舍门口。作为一个女人的付小玲不希望谈感情太张扬,导致付小玲无法接受张超。

2020年10月份双方发生争吵,付小玲提出要分手,张超以死相逼,并以跳桥威胁。为避免张超做出过激行为造成伤害,无奈之下付小玲只好继续维持与张超的情侣关系。经过再次相处一段时间,发现张超并没意识到自己过往的偏激行为问题,于2020年11月份付小玲下定决心要与张超分开,偷偷辞工避开张超。张超得知后,仍然不屈不挠地到处寻找付小玲的行踪,寻求与付小玲复合。就在双方接受调解的前一个晚上,张超再次找到付小玲,并且跪在付小玲的宿舍楼下大吼让付小玲原谅他,不原谅他就不起来,并说出以死相逼、威胁之类的极端话语。无耐的付小玲最终答应张超约时间坐下来好好谈谈,张超才肯离去。

2021年4月6日,付小玲与张超在协商过程中,因无法达成最终意见,且付小玲担心张超再次做出过激行为,便求助于新区派出所人民调解室调解。

基于前述情况,调解员首先教育张超跳桥自杀扰乱社会秩序的这类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不能再说出或者做出要自杀这些有伤人伤己的极端行为,要珍生命、珍惜眼前所有的一切。在调解员的劝解下,张超有所意识到自身问题,情绪态度平复。调解员看到这番情况下便让张超倾听付小玲分手的原因。同时调解员也提出自己的见解。最终在调解员、付小玲和家属的劝解下,张超冷静下来思考自己的过激行为,也听取付小玲说出分手原因后意识到自己对过往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伤害,认识到感情的初衷,同意冷静后双方决定和平分手或复合。为了避免张超再次做出轻生的行为,调解员还找到张超的家人劝解教育张超。

案例评析

案件的普遍性。在本辖区内,因感情问题或婚姻家庭问题的案件有很多,也是社会常见的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之间因为生活琐事的问题产生纠纷,又找不到能够诉说的渠道,很容易就会晋升为家庭家暴,引发治安问题。

在本案例中,调解员首先要教育当事人什么事该做的,什么不该做,自杀威胁的做法是没办法解决问题的。想要两个人的心靠得更近,就要努力地学会表达,并交流各自的想法,多进行交流和沟通,倾听对方心声,并增进了解。往往冲突是我们增进彼此了解的基础,如果我们在发生冲突时,不是逃避,而是倾听,会把我们的感情更好的推进一步,并可以更好地了解彼此

来源:东莞政法    编辑:裴小龙关键词:调解员;感情分裂;民事纠纷;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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