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全国重点新闻网站 | 
立即打开

东莞三个村(社区)成功获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23年01月18日 10:37 0人参与  0条评论

近日,司法部、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决定命名1136个村(社区)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东莞塘厦镇林村社区、望牛墩镇朱平沙村、长安镇霄边社区等三个村(社区)成功获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12个村社区

获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近年来,东莞坚持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计划进行推动,指导相关部门及各镇(街)相继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创建工作体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创建工作联动机制。

其中,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以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为抓手,通过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等方式,不断提升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水平。目前,全市共有54个村(社区)成功创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其中12个村社区获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多措并举落实创建工作

东莞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压实主体责任。市司法局先后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做到创建工作目标、标准、步骤、验收“四明确”。对“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的“六项”标准进行细化,制定《东莞市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验收表》和相关工作指引。

东莞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利。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召开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创建工作座谈会,掌握各镇街创建计划、创建措施,已进展工作情况,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网络系统运行情况。强化培训教育,对我市工作队伍进行12348广东法网、实体平台的业务规则和工作流程培训,提高工作队伍承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提升法律服务效能。

东莞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一是鼓励村(社区)在创建过程中从实际出发,确立创建重点和创建方法,将创建工作与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要素紧密结合起来,突出各自的创建特色。二是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依托东莞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持续开展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人员的“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三是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鼓励各村(社区)举办法治文化活动,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四是督导完善村务公开,推动各创建单位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平台,保障村(居)民各项民主权利。五是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作用。

/创建经验/

望牛墩镇朱平沙村:

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知识的熏陶

望牛墩镇朱平沙村坚持全面发展理念,深入贯彻法治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村民幸福指数,在民主法治治理、村容村貌建设、经济发展方面得到显著提高。

朱平沙村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由村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专项工作组,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制定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保障村民自治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建设重要内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朱平沙村实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透明,历届班子威信高,为民服务工作实,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充分发扬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村务决策民主化、公开化、程序化,遵循“四议两公开”的程序。

朱平沙村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综合治理,投资70多万元在辖区内重点路口和人流密集路段安装、更新电子监控探头,实行全面、实时、高效监控,社会治安良好。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打造“法治文化长廊”和“民主法治广场”,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知识的熏陶,形成良好氛围。

朱平沙村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近几年来集体总资产年平均增幅达6%以上,经营总收入年平均增幅达23%以上。经营纯收入年平均增长30%以上,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长安镇霄边社区:

让法律融入生活,全力打造“宜居宜商幸福霄边”

长安镇霄边社区以党建为核心,以服务为载体,切实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全面提高社区法治化治理水平,全力推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

霄边社区以社区党委为领导核心,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为平台,进一步提升工作合力。社区先后制定完善了《社区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规章制度,做到管理有章可循。

社区党委及社区居委会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依法选举,按期换届选举,程序规范、选风良好。社区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做到全流程公开、透明。

社区以“社工+义工”方式建立志愿者队伍,通过“四进”服务模式,让平安建设、以案说防、群防群治在社区广为传播。创建法治文化广场,对社区深化普法治理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通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前移社区机制,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置公法服务窗口,为社区广大居民提供日常公共法律服务、参与矛盾调处。

社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纳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社区法治化治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林村社区:

党建引领社区多元共治,法治护航高铁腾飞时代

林村社区以法治文化为切入点,推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精品法治文化阵地。

林村社区成立以社区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部署。

落实“双报到”制度,建成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站,依托镇内政法系统资源开展“我是党员我先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等100余次。

林村社区大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成立“法律明白人”志愿服务队,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超过400小时。

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调动村民“法治”“德治”积极性。加强法律服务供给,社区法律顾问为社区依法治理建言献策,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230余次。

林村社区建成民法典主题公园、“普法宣传体验馆”等一站式沉浸法治体验实景。林村社区先后建成农民公寓、党群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展示馆、党史主题学习馆、“一河两岸”景观带和林村社区农业公园,搭建法治宣传和文体活动平台。

来源:东莞普法、东莞日报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民主法治示范村;东莞;全国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