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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女子报警求助,结果被判刑6个月!真相是…

2021年08月27日 09:09 0人参与  0条评论

警官帮帮我!

我被人强奸了!

小姐姐你先别激动,

慢慢说,发生了什么?

2020年11月17日

东莞一女子周某来到黄江派出所

大吵大闹,情绪激动

要求民警处理“自己被人强奸”一事

但民警调查之后却发现

真相不一般……

2020年11月3日,周某在黄江一理发店理发时认识了发型师小胡,两人一来二去就熟络了。按周某说法,两人的关系就如热恋中的情侣一样,从言语的撩拨上升到了肢体的亲密接触,还在一次酒后发生了关系。

但周某出生于1987年,小胡出生于2002年,小胡觉得自己与周某年龄差距较大,不愿继续这种关系,两人因此发生争执。随后,小胡离开东莞去了外省工作,还把周某的微信拉黑了,这让周某的情绪极度低落。

2020年11月14日晚上6点多,在酒精刺激下,周某拨打110报警称自己在11月4日被小胡侵犯,她还向警方展示了手臂和手指上的伤口。

警方介入调查发现,这只是一起男女纠纷,就没有立案。周某不服气,随后多次拨打黄江分局黄江派出所前台电话报警。

11月17日,周某直接来到黄江派出所大吵大闹,情绪激动,要求民警处理自己被“强奸”一事。周某的行为已严重影响了派出所的正常工作,后警方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周某没有异议,并向法庭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一心只想小胡回来,没有考虑后果。

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周某犯诬告陷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提醒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法官周国良提醒大家,要形成正确的婚恋观念,正确对待和处理感情纠纷,要尊重他人的意愿,不要无理纠缠,更不要使用违法犯罪的手段去解决感情问题,否则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得不偿失。

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

恋爱讲究的是你情我愿

希望大家都能找到那个对的人

收获甜甜的爱情。

来源: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民警;派出所;情绪;警方;周某;胡;纠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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