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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产品”?神奇功效?中消协:“伪科技”!

2021年06月21日 09:32 0人参与  0条评论

6月1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官网上发布警示提示,提示称:“所谓‘量子产品’是‘伪科技’,神奇功效为虚假宣传。”

中消协介绍,市场上涌现出一些打着“高科技”“健康”等标签的所谓“量子产品”,吸引消费者购买。如量子护肤品、量子保健品、量子美容仪、量子鞋垫、量子水杯、量子吊坠、量子内裤等,“量子产品”几乎已经渗透到了所有常见的消费品领域,这些产品往往宣称拥有比较强大的功能,如“改善缓解身体各种疾病”“打通内循环”,或是叠加“量子能量”“负离子”“太赫兹”等听起来十分“高大上”的概念。

某电商平台销售的“量子鞋垫”广告截图

某电商平台销售的“量子吊坠”广告截图

某公司官网上发布的“量子眼镜”广告截图

面对层出不穷的所谓“量子产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常务副校长潘建伟院士、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重点实验室主任郭光灿院士、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唐世彪等专家均表示,目前,量子科技主要应用于量子通信、量子计算以及量子精密测量等领域。由于量子技术对试验环境要求十分苛刻,所需经济成本也比较高昂,还难以普遍应用于民用领域,当前所有打着“量子+日用品”旗号的,一般都是炒作概念、招摇撞骗。

据了解,全国已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了以量子科技为噱头的违法违规企业经营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中消协敦促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通过切实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来满足消费者品质消费的需求,而不是通过“伪科技”噱头和虚假宣传所打造的“海市蜃楼”来欺骗消费者。同时,中消协呼吁相关电商平台,要切实承担平台的监督管理责任,对平台内销售的违法违规“量子产品”进行彻底清理,净化网络购物市场生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层出不穷的“高科技”产品要保持理性,不轻信商家单方面的宣传,主动了解产品知识,提升辨别真伪的能力。对于自身难以分辨的,可向亲朋好友或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等单位咨询,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广东普法    编辑:裴小龙关键词:量子;产品;消费者;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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