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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2022年08月18日 09:03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司法部《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公告》的规定,我市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按照省统一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自2022年5月15日起在我省正式启用,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自2023年1月1日停止使用,换发期间继续有效。我市从今年5月份起统筹开展全面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工作。目前,换发工作有序进行,全市共36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审核配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市司法局将继续抓紧做好国家行政执法证的换发工作,确保全市行政执法证件在2023年1月1日前换发完成。

作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身份证明,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包括皮夹、识别卡、佩戴式卡套和挂绳四部分,分别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头像、姓名、二维码、单位、证件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等图案和字样。社会公众可以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栏目、广东省司法厅网站或者扫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上的二维码,对证件的有效性、真实性进行查询。

来源:东莞市司法局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东莞;启用;执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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