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来信人 |
来信时间 |
希望解答律师 |
进展阶段 |
回复时间 |
76 |
小商户 |
2017-12-29 |
江文红(民商事法律) |
已回复 |
2018-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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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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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金原本是40元一个平方,12.31号到期,12.1号的时候,物业突然发通知说到期后租金上涨到70,然后合同期内每年再上涨10%(商铺是开发商的,物业协助管理),请问,这种租金暴涨有没有条文规定呢?商家与物业多次商谈沟通,未果!12.27号又发通知让大家去签合同,不签就归还商铺,过了12.30号再去签就上涨到80一个平方(赤裸裸的威胁),请问这个问题如何处理?找政府什么部门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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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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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先选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物业合同明显不公平的条款通常法院不会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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