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来信人 |
来信时间 |
希望解答律师 |
进展阶段 |
回复时间 |
268 |
猪八戒 |
2019-02-16 |
王路遥(民商事、劳动法) |
待处理 |
|
|
咨询内容: |
|
2006年底进厂,2017年4月上班中突生病。到2018年5月之间共休医疗假三个月去医院检查确诊,后于2018年五月中旬休医疗假回家治疗。今早2019年2月16日到厂报到后,厂里人事说要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已是无期限合同,医疗期满。现有如下疑问特咨询:①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哪里领取?②医疗补助费如何计算,哪里领取?③失业金如何计算,哪里领取?④月平均工资是包含医疗假期的吗或是生病前的统称,具体指那些月?⑤未休年假如何赔偿?多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