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来信人 |
来信时间 |
希望解答律师 |
进展阶段 |
回复时间 |
252 |
陈易 |
2018-12-10 |
陈建彬(民事合同) |
待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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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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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朋友共同投资一套68平方的公寓并只有一个房产证,双方各负担50%的首付并享有各50% 的份额。双方约定如将来卖掉此房产双方各收益50%。现已收楼,现有房间为独立分开的两个房间,每间房各34平方。现分歧如下有A/B两种:
A>朋友想独享其中一间房(34平方)并独立装修出租或是居住,我不得干涉她的装修或是居住或是出租,如出租此间房,朋友独立享有此间房的出租所得,朋友也可以自己独立免费居住此间房。此间房的所得收益或是有可能空置率产生的管理费由朋友自行收益或是承担。我不享有此间房的任何收益或是承担任何损失。另外一间房归我所有并单独收益出租利益或是承担有可能不能出租所产生的管理费。
B>因为此两间房为一个房产证,双方各有50%的份额,双方应共同承担收益或是风险而不是单独分开收益。所以希望双方共同承担两间房的装修费用的一半并一起出租。双方承担有可能不能出租所产生的管理费或是损失。
请问:以上那种方法合理合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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