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来信人 |
来信时间 |
希望解答律师 |
进展阶段 |
回复时间 |
182 |
Mr.HE |
2018-06-26 |
李道君(合同法、公司法) |
待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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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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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你好
本人于17年7月通过中介购买石龙海伦堡二手毛坯房,因当时楼盘未出不动产证,所以无法即时过户。合同上注明买方先支付定金。不动产证下来后卖方自行赎楼,买方也可以再不动产证出来后先把首付余款支付给卖方以加快交易进度。18年初,小区不动产证陆续办好,卖方出证时间为4月9日(不动产证显示)。5月11号要我这边支付首付余款,13日把付款付清。按合同流程,支付完首付余款就意味着是要扣款赎楼,准备过户。到5月底,向中间了解进度,卖方并未做任何与赎楼、过户相关任何工作(包括向银行提交赎楼申请等),然后到中介处谈判协商,卖方7月前完成赎楼,7月初完成网签过户。马上就7月了,合同签订也一年了,6月23日向中间了解情况。中介的回复是卖家依然未做任何处理。
卖方这种收了钱又不配合交易的无赖行为,作为消费者要如何应对。二手房的正常交易流程应该是2个月可以完成。抛开银开发商原因导致的不动产证办理延误。但4月就有证了,加上提前1个月的办证资料提交和4/5/6三个月,足足有4个多月时间了。这种情况可否起诉卖方违约,因为我已支付完首付款,他拿本该用于赎楼的钱去干别的,影响我入住时间,增加我租房的支出、后期装修费用也会越来越贵。如果不能判卖方违约,那能否申请因卖方不配合过户造成的买方额外损失进行赔偿。房产中介入帮忙起诉卖家,个人应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起诉。
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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