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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凤岗二手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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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Percy左 2018-03-18 陈建彬(民事合同) 待处理
咨询内容:
陈律师,您好!本人于2017年3月29日在凤岗通过中原地产签订合同准备将名流印象的房子卖出去,买家也交了20万定金,由于产权证还未出,预计2017年6、7月份出,所以合同上中原地产将买家首付款交期定在了2017年7月31日前(定金收了20万,首付款是房价三成,还有43万)。实际7月上旬也拿到了产权证,并配合中介提交了相关资料,但由于同我签合同的买方并没有买房资格,后面买方先是用他岳父名义向中行申请贷款未成功,然后到了8月又于岳母名义向建行申请贷款,并且让我又去提交了一次资料,这个过程中都是中介操作,没有任何通知给我,到现在我都不知新的买方身份信息了。时至今日,房子也未正常成交,我也还未收到首付款,而且还一直在向银行还贷。我的房子同我楼下的朋友是同时在中原地产买的,他17年10月份就没有还贷了,18年1月份也收到了全款(可以作证)。所以我想咨询您,这套房子能否以买方违约(包括中介)的形式解除这份买卖合同?还请您百忙中予以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