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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7亿!“网红”奶茶店雇人排长龙背后,是这样的犯罪套路……

2021年05月17日 09:25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一些奶茶店门前突然生意火爆

顾客大排长龙

背后竟然可能涉嫌犯罪?

2020年12月

上海警方注意到

大量奶茶店铺加盟商户异常关停

一起涉及7亿元的

奶茶店“套路加盟”诈骗案

就此浮出水面

近日,上海警方在河北、广东等地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成功侦破上海首例以虚假品牌奶茶招商网站吸引加盟商、虚构履约能力骗取加盟费的“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抓获金某、王某等90余名犯罪嫌疑人,捣毁多个虚假招商网站,查获大量虚假授权文书、合同文书、话术清单、贴牌奶茶等涉案物品,涉案金额7亿余元。

2020年5月,上海市民王先生在网上看到一则某知名品牌奶茶招商加盟的广告后,萌生了加盟创业的想法。进入网站留下联系方式后不久,客服人员便主动来电,为王先生详细介绍了管理方式和盈利前景。

几番洽谈后,客服以该品牌奶茶加盟名额已满为由,向王先生推荐了一个名为“茶芝兰”的奶茶品牌。

客服称,“茶芝兰”是与名牌奶茶同属一个集团的第三代品牌,并邀请王先生前往公司实地考察。

在公司,招商经理张某热情地接待了王先生,向其出示了奶茶品牌的招商授权书,同时展示了“茶芝兰”品牌奶茶的宣传视频。

张某向王先生承诺,加盟后公司会统一安排选址筹建,配发生产设备,供应产品原料,并提供培训指导、技术支撑、运营管理、广告宣传等全方位配套服务,王先生只要加盟就能轻松盈利。

很快,王先生便与公司签订协议,并支付了10万元加盟费。

加盟之后,公司承诺的“全方位配套服务”并未兑现,张经理也不知所踪。王先生的店铺生意惨淡,仅仅开张3个月就面临关停的窘境。

气愤的王先生找到公司讨要说法,公司却以王先生经营不善为由,对其诉求置之不理。

2020年12月,上海警方依托大数据分析,发现了大量奶茶店铺加盟商户“异常关停”的风险,认为可能涉嫌经济犯罪。

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立即会同松江公安分局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并于今年3月23日将以犯罪嫌疑人金某、王某为首的诈骗团伙一网打尽。

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四支队支队长蒋敏介绍:“犯罪团伙还以每人每日40至80元不等的价格,雇佣人员冒充消费者,在奶茶店铺前循环排队,造成了生意火爆的假象。”

上海警方成功侦破本市首例“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警方供图

据查,该团伙搭建多个虚假知名品牌奶茶招商加盟网站,借机推荐自己注册的品牌,谎称是“知名品牌旗下产品”,并伪造了多个品牌的授权文书。

被害人投资加盟后,该团伙则通过拖延门店选址时间、翻看地图随机选址、抬高装修采购报价、供应原料以次充好等方式消极履约,直接导致大量加盟店经营惨淡甚至关门停业,有的加盟店每月营业额仅有几千元,远不足以冲抵运营成本。为逃避追责,犯罪团伙还频繁更换公司、品牌和收款账户。

另一受骗者高女士前后投资了25万:“开出来一共从前到后三个月都没有,就关了。因为一天营业额才卖200多块钱。”

目前,90余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合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在投资加盟时应审慎考察合同标的的真实性、加盟品牌的盈利能力和对方的履约能力,切勿轻信不法分子低投入、高回报的谎言。若发现此类情况,请及时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广东普法    编辑:裴小龙关键词:品牌;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套路加盟;虚假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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