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全国重点新闻网站 | 
立即打开

粤S保时捷别车、竖中指、吐口水?警方处理结果来了...

2021年04月18日 11:21 0人参与  0条评论

近日

一则视频引起了很多东莞人的注意:

在东莞东城中路世博广场对出路段

一男子从一辆保时捷车里伸出手

向后车不停竖中指“晃动问候”

同时还出现了别车、吐口水等行为

东莞交警处理结果来了!

近日,东莞交警东城大队接到举报称,2021年4月10日下午17时10分许,视频举报人陈某驾车途经东莞市东城中路世博广场对出路段时,车辆从左起第三车道变道至第二车道行驶。

期间,由曹某驾驶的小车从左起第一车道(公交车道)快速变道穿插至第二车道,并将车辆斜停在陈某车前,陈某车辆被“逼停”后立即刹车并按响喇叭。

对此,曹某不仅任由车辆斜停在陈某车前,还探头伸手向陈某做出不文明动作,并在陈某驾车行驶期间,两次故意减速与陈某车辆并行,在影响陈某车辆正常行驶的同时,又多次做出不文明手势行为。

据了解,曹某引发“路怒”行为的原因在于,觉得自己的车辆变道时,陈某车辆应该让行。曹某甚至觉得,陈某在自己变道时是恶意鸣响喇叭,却并没有意识到是自身已侵犯了对方的道路优先通行权。而驾驶车辆穿插变道行驶,不但容易激发“路怒”行为,更是容易造成车辆追尾或刮擦交通事故的发生。

东莞交警东城大队经过调取路面视频、收集卡口及陈某提供的行车纪录仪数据和情况信息等相关证据,于2021年4月15日依法传唤曹某、陈某到队接受调查。并对曹某驾车期间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行驶、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合并执行,予以罚款300元,记2分。

随后,在东城交警大队,曹某对自己的冲动行为表示歉意,并向陈某书写了《致歉信》。

什么是“造怒者”和“路怒者”?

路怒现象:带着愤怒情绪驾驶机动车,俗称“开斗气车”,国外称为“攻击性驾驶”。

“造怒者”:表现为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强行违法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容易引发路怒现象的交通违法行为,我们把这类驾驶人称之为“造怒者”。

“路怒者”:由于他人的不文明,不安全的驾驶行为,引发另一个驾驶人以同样的不文明,不安全的驾驶行为,使用驾驶机动车违法行驶的方法,以泄愤为目的,去“惩罚”对方,我们把这类驾驶人称之为“路怒者”。

驾车时,用不文明的行为、方式

来宣泄情绪和处理问题

这或将等来法律的惩处!

那么,司机朋友们

平时该如何预防“造怒”与“路怒”?

东莞交警给大家支招了!

1、莫开“斗气车”,驾驶需文明

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保持良好驾驶心态,守法文明驾驶,不要患上“路怒症”,让自己也成为文明素质不高的“造怒者”。

2、紧急情况报警,合法合理处置

碰到“造怒者”、“路怒者”,要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处置,紧急情况应当拨打110电话报警。切不可因为对方“造怒”,让自己“路怒”,最终被法律惩处,得不偿失。

3、安装行车记录仪,既还原真相,还可用于举报

尽量安装和使用行车记录仪,如果行驶中发生突发意外情况,有利于还原事实真相。

小编再次提醒各位司机朋友:

冲动是魔鬼!

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文明驾车、安全驾车!

如遇“路怒”行为

请先冷静处理,并管理好当下情绪

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来源:东莞阳光网、东莞交警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车道;行驶;曹某;驾驶;驾车;行为;陈某;路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