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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员试车出事故4S店拒不担责 车主维权难

2020年04月09日 08:12 0人参与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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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李启敬 张志惠)近日,市民唐先生向记者报料称,自己好好的车辆由于4S店的原因而出现重大事故既影响车主出行又给车辆留下安全隐患,4S店却只修车不赔偿其他损失,经过近半年的沟通也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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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先生提供的当时事故照片

车辆送去保养 却出了事故维修了50多天

2019年9月,市民唐先生把车辆送到樟木头的兴隆4S店做维护保养,不料店内员工在试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前引擎盖全部撞烂,变速箱这一块区域都要更换,发动机爆裂,总之这个车的核心部位都全部报废了。”从唐先生提供的当时事故照片以及4S店的维修清单中,不难看出当时发生的事故对车辆的破坏有多严重。

唐先生表示,事故发生后,4S店只承担了车辆维修的责任,但严重超出原计划时间,给他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原本跟我说维修时间是15天,但实际花费了50多天。我拿到车以后,还需要每个月都来这里维修,因为我的车一直没有修理完成,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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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车辆都受到严重损坏

对方车辆维修费、车主租车费……4S店拒绝担责

好好的车辆由于4S店的原因而出现重大事故,一方面影响唐先生的出行,另一方面为车辆维修留下众多的后遗症,唐先生希望4S店能给予合理的赔尝。

车主唐先生:“一开始说给我赔偿8000元,作为车辆的折损费用。然而在维修期间,4S店没有代步车给我,需要我自己租车使用,这个费用应该要他们承担,我也咨询了律师,这个费用是可以追究他们责任的,但他们现在不肯承担。”

由于事故发生在4S店内保养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中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也要唐先生负责。唐先生表示,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应当由4S店来担责并赔偿。但目前4S店只给唐先生的车辆作了维修,对于其他的责任,则以“没有接到公司通知”为由拒不承担。

4S店维修部负责人:“因为唐先生的车是在我们这里修,费用是我们公司承担了。这个试车碰撞不是在店内发生的事故,而是在外面试车的过程发生,试车是经过客户授权的。其他的我也不是很了解,我也没接到集团那边授权。”

针对该纠纷,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这种情况唐先生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主张自己的权益。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梁瑞娴关键词:车辆;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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