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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还敢代驾!被查拔腿就跑?依旧法网难逃

2018年10月30日 15:45 0人参与 0条评论 >

  东莞阳光网讯 2018年3月14日20时许,松山湖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酒驾夜查整治行动。在行动中,查获一名酒后驾驶人员周某,经过两次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分别为42.1mg/100ml和3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可没想到司机周某趁执勤人员不备之际,逃离现场。经过多次传唤后,周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于2018年4月12日主动前往交警大队自首。 

  据周某交代,当天晚上,其和其老板刘某一起在石排镇的一家饭店吃饭。席间,刘某和周某都喝了啤酒,周某喝了两瓶。饭后,刘某受朋友邀约需前往横沥镇,刘某深知自己喝酒了不能开车,就让喝得不多的周某开车。当晚,周某开着老板的车沿生态园大道北往南方向行驶至生态园大道与月湖路交叉路口路段时,被执勤人员查获。 

  待周某自首后,办案民警通过查询发现,周某并没有考过驾驶证, 而且还在2013年时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4年。但没想到周某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喝了酒还敢无证驾车上路行驶。事后,周某感到非常后悔,也愧对家人,他表示以后再也不敢报有任何侥幸心理违法驾车上路行驶了! 

  目前,根据《道路安全法》的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对周某驾驶小型轿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500元、并处以行政拘留15日。根据《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周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建议合并执行对周某罚款3500元并行政拘留15日。而车主刘某把机动车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将被处以1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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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 刘宇峰
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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