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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山两家企业各被依法处罚5.1万元!

2022年08月13日 08:49 0人参与  0条评论

近日,大岭山镇有两家企业,因未将危险化学品,存放在专用仓库内的违法行为,被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大岭山分局工作人员近期对东莞市嘉合信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生产经营单位在辅料仓库内存放了8桶水溶性环保洗皮水和1桶开油水(9桶,总量约为108公斤),在四楼车间房间内存放了4桶固强粘合剂(总量约为45公斤)。经抽样检测,水溶性环保洗皮水(橡皮布清洗剂)、开油水、固强粘合剂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化学品。该企业的辅料仓库和四楼车间房间均未采取防雷、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安全措施,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存放在专用仓库内的违法事实。

无独有偶,大岭山应急管理分局工作人员在东莞市哈比工艺礼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也发现该生产经营单位将共约90公斤的防白水、天那水、松节水、油漆存放在手绘车间或者摆货房间门口排插旁,存放场所不是甲、乙类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采取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安全措施,同样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存放在专用仓库内的违法事实。

经立案调查,上述两家生产经营单位未将危险化学品存放在专用仓库内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应急管理部门分别作出处人民币5.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东莞日报    编辑:钟榴青关键词:化学品;仓库;专用;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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