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全国重点新闻网站 | 
立即打开

停产停售下架!东莞人快自查!

2021年09月21日 09:44 0人参与  0条评论

注意啦!注意啦!

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织抽检中秋佳节应节食品月饼

共432批次样品

其中,10批次样品不合格

大家赶紧自查!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东莞大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汕头市北山湾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潮式五仁饼(潮式酥皮类月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目前,汕头市北山湾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已提出复检申请。

二、东莞市虎门铭盈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湖北中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式果仁月饼,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目前,异议期未满,暂未收到异议申请。

三、东莞市黄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中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式玫瑰百果月饼,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目前,异议期未满,暂未收到异议申请。

四、东莞市润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沙月饼,状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东莞市恒宝皇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腿五仁月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六、东莞市唐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五仁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目前,异议期未满,暂未收到异议申请。

七、东莞市尚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抹茶流心奶黄月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目前,异议期未满,暂未收到异议申请。

八、东莞市麦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果月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目前,异议期未满,暂未收到异议申请。

九、东莞市麦之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双黄白莲蓉月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目前,异议期未满,暂未收到异议申请。

十、东莞市东城学正便利店销售的标称聊城市丰泰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爆浆流心水晶月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复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立即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目前正依法核实和处置中。

中秋节月饼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月饼时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保质期;异议;月饼;乙酸;菌落总数;食品安全;东莞市;标称;食品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