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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人被罚1000元!东莞电动自行车主千万别再这么停车了...

2021年08月09日 10:56 0人参与  0条评论

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明令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违者最高处罚10000元。

东莞的小伙伴们,平时应该看到过电动自行车乱停放,这不仅容易影响他人通行,甚至还会堵塞消防通道!

不过,东莞的电动自行车主一定要注意了!广东省第一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罚单已开出!

近日,中山市坦洲消防大队针对辖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现象进行多次检查,并于8月4日开出一张“千元罚单”。

这是8月1日由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以来,广东消防开出的全省首张罚单。该规定明令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违者最高处罚1万元。

消防监督员早前检查发现,中山坦洲镇一栋高层民用建筑一楼楼道及公共区域,存在大量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现象。

此外,涉事小区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消防部门当即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整改。

来源:广东消防、广州日报、塘厦公安等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电动自行车;高层;消防部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区域;自行车;民用建筑;规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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