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全国重点新闻网站 | 
立即打开

悬赏2000元/辆起!看到这些粤S车辆,立即举报!

2021年07月06日 16:03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的小伙伴们,赶紧看过来!

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已依法登记查封下列车辆,现面向全社会发布悬赏公告!

如有发现下列车辆线索可拔打对应的举报电话,举报成功可获得重金奖励!

悬赏车辆信息及赏金

以下车辆悬赏金额按表单悬赏金额支付

以下车辆悬赏金额

按车辆拍卖成交价一定比例支付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1

举报方式及悬赏金额数

举报人发现上述车辆停放位置线索后,按照车辆对应的举报电话向本院工作人员举报,并保持电话畅通,在场等候本院工作人员到场后,当场指认相关车辆。

举报成功后,由申请执行人五日内按车辆拍卖成交价一定比例(最低金额2000元)支付金额给举报人,也可由本院代为转交。

02

悬赏金领取条件

1.举报人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下落的车辆停放位置线索并在场为本院工作人员指认车辆,经查证属实。

2.举报人不得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

3.多人举报的,由先符合条件1的举报人领取悬赏金。

03

特别提示

1.举报人不得违法获取相关线索,不得以危害交通安全或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阻拦车辆,否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不得领取悬赏金。

2.举报坚持自愿原则,举报人在举报过程中应自行维护自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权益。

3.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4.本次悬赏2021年9月30日24时截止。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日

来源: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举报人;悬赏金额;人民法院;拍卖成交价;车辆;线索;财产;金额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