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面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
举报被执行人真实有效线索的
可获得60余万赏金!
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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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执行公告
(2019)粤1972执恢
706、707、709号案件
被执行人一:
王国有
男( 60周岁)
汉族,住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齐沙新围村,公民身份号码为44252719591222****。
被执行人二:
陈润娣
女(56周岁)
汉族,住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齐沙新围村,公民身份号码为44252719631009****。
被执行人三:
王望春
男(36周岁)
汉族,住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齐沙新围村,公民身份号码为44190019840326****。
义务履行情况
依据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2)东二法民一初字第3148、3149、3132号民事判决书,三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如下:
偿还借款本金1127970元
利息578135.01元(暂计)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63668.05元(暂计)
承担执行费28160元
上述款项合计2197933.06元
公告详情
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本院经审查决定,面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
悬赏范围
举报被执行人王国有、陈润娣、王望春的合法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房地产、汽车、企业股份、知识产权等有效的、可供执行的财产。
线索提供形式
书面提交。
赏金支付
如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本院未掌握的),并协助本案执行使申请执行人的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由本案申请执行人一次性支付依提供线索而执行所得的30%。
如有线索的可以联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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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唐法官、简助理
电 话:0769-89889396
18576951970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沙田大道65号沙田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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