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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副市长出庭应诉,东莞百余名领导旁听

2019年11月19日 14:34 0人参与  0条评论

11月19日上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向阳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同时,现场还组织了市直各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分管法治工作的负责人共100余名处级领导干部现场全程旁听。

这宗案件是东莞某公司不服市政府维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案件中,市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该行政诉讼案件的共同被告。

2014年,《行政诉讼法》经历第一次修订,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其实,早在2013年,东莞已经下发《关于加强全市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属于我省最早全面开展该项工作的地市之一。据统计,今年1至10月,东莞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就已达到100宗。

在《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之际,东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会同市第一人民法院,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与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有机结合,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及省实施意见要求,组织了这次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学法用法活动,给参加旁听庭审的同志上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今年,中共东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意见》,建立了全市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学法用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了全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通过法院现场旁听和观看庭审视频直播(录播)的形式,每年旁听案件庭审不少于一次的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既出庭又出声,全市领导干部现场旁听案件庭审,成为东莞依法治市、依法行政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接下来,东莞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抓住“关键少数”,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组织开展旁听案件庭审、年度学法用法考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学法活动,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来源:阳光普法网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副市长;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出庭;行政机关;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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