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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了驾照11分却没收到钱 东莞一男子报警谎称被抢劫……

2019年01月10日 09:30 0人参与  0条评论

  ▲民警在现场了解情况

  “买卖驾照分”属于违法行为,但有人不仅卖分,还因谎报警情,最后把自己“赔了”进去。

  近日,东莞东坑镇就发生这样一起事件,一男子因为卖驾照分“赔了夫人又折兵”,他把驾驶证的11分卖给某小车车主,然而对方没有按要求支付“手续费”就离开了。万不得已,该男子就报警谎称自己被人抢劫。最终,该男子因谎报警情和买卖驾驶分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事件发生在2019年1月4日13时25分,市公安局110报警台接到一位杨先生报案称其在东坑镇井美村早禾坑路段被人持刀抢走2000元,现场没有人员受伤,嫌疑人驾驶一辆车牌为粤S7**LS的小车离开。

  接到警情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东坑公安分局值班领导迅速带领警力到达现场处置。民警在现场询问及走访调查过程中,发现报案人杨先生神色慌张,对相关陈述遮遮掩掩。同时,民警对报案人提供的车辆信息进行排查,发现与报案人杨先生提供的情况亦有出入。对此,民警怀疑报案人杨先生存在谎报警情的行为。

  经过民警耐心疏导和法制宣传,报案人杨某平(男,46岁)如实供述了违法事实。经调查,违法嫌疑人杨某平打算以180元/分的价格将其驾驶证的11分卖给某小车车主,扣分处理后对方没有按要求支付2000元的“手续费”并驾车离开了。随后,杨某就想到报警谎称其被人抢劫,企图动用警方力量追查对方,却又不敢如实反映其倒卖驾驶证分数的事实,最终因破绽百出,被现场民警当场识破。

  目前,违法嫌疑人杨某平因谎报警情和买卖驾驶分的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醒

  “买卖驾驶证分”会受不同程度处罚

  1.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同一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的机动车处理违章行为的,或者超过3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处理违章行为的,将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名单,暂停其违章处理业务。

  2.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章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被处罚后再犯,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章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谎报警情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110报警电话供市民遇到紧急警情时求助。但如果虚假报案、恶意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东莞时报    编辑:刘宇峰关键词:报警;谎称;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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