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下楼时随手扔了一袋垃圾 喉咙干痒时随口吐了一口痰 …… 还以为这只是生活中的小事? 今后 都将与各位的钱包息息相关了!
《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 近日,市城管局召开会议决定《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重点对多种不文明行为实行相关处罚措施!最高可罚款5万!
1 随地吐痰、便溺 随地吐痰、便溺的,根据有关规定,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100元以下的罚款。 2 乱扔垃圾、废弃物 乱扔果皮、果核、纸屑、烟蒂、玻璃瓶、饮料罐、口香糖、包装袋等废弃物,或者从建筑物、机动车内向外抛掷生活垃圾的,根据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3 乱扔大件家具 将大件家具投放到指定场所之外的垃圾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4 乱投放餐饮垃圾 未按规定收集、投放餐饮垃圾的,根据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 违法从事垃圾经营性活动 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6 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垃圾 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根据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7 运输中丢弃、扬撒垃圾 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扬撒、遗漏生活垃圾以及滴漏污水的,根据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住 11月1日正式施行! 快告诉身边的小伙伴们吧! 垃圾不能随便丢 素质更不能一起丢 文明你我他,环境靠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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