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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位法官出书 用近百个案例让劳动者秒懂维权   

2018年09月14日 10:08 0人参与  0条评论

向图书馆捐赠新书

  东莞阳光网讯(记者 郑思琪 通讯员 钟紫薇)23万字,10大章87小节,近百个真实案例穿插其中,从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福利待遇等10个方面,运用法学融合管理学知识进行分析解读。8月底,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郑水强法官的《劳动法实务与工厂管理》正式出版。他表示,此书是自己运用十年审判经验所著,希望能给雇佣双方以系统的法律指引,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尽一份绵薄之力。

  十年审判 他不断思索纠纷产生根源

  对于东莞塘厦、清溪等地的许多企业管理者和法律工作者来说,法官郑水强的名字并不陌生。他2006年进入原东莞市人民法院工作,从2009年担任法官至今,已审结6000多宗民商事案件,其中劳动争议案件就有2000多宗。他在判例中树立的“预付福利待遇返还”“劳动者违法离职反向赔偿”等规则,更开创了审判先河,可谓是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行家里手”。

  谈及著书的初衷,郑水强表示,2016年写作此书时,恰好是他从事审判工作十年之际。十年来,他深刻感受到劳动者的权利意识越来越强烈,劳动争议案件的利益诉求也越来越多元,但仍普遍对我国劳动法实务缺乏系统认识。

  譬如,在他审理的一个案件中,原告是一个工厂的保安,工厂对保安实施“两班倒”,早晚各12小时一班。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晚班4小时为正常工作时间,其余8小时为值班时间,值班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小时工资计算值班费。后原告认为,值班也应作为加班时间计算加班费,而不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遂和工厂发生争议。

  经审理郑水强认为,晚班期间,保安人员可在保安室内休息,工作强度明显小于早班,且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对于值班时间的约定符合实际,另约定值班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小时工资计算值班费亦合法,应认定为有效。因此,工厂按照合同约定计发工资并无不妥,故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他表示,虽然值班在劳动法中并未被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引入到工作时间中,但确是现实中劳动者提供劳动的一种方式,应在实务中给予认定并明确劳动报酬应如何支付,而不能简单地将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都理解为是加班来计算加班费。

  在诸如此类案件中,他发现许多劳动者很多时候只是从单条法律条文出发,没有结合现实情况对劳动法进行全面解读,导致理解片面化,诉求偏离客观实际。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因公司管理漏洞、用工不规范或劳动合同制定不严谨等问题导致发生诉讼的也不在少数。

  他逐渐意识到,就案办案固然重要,但若能给劳资双方通俗易懂的法律指导,让他们懂得怎样去预防纠纷、依法维权,或许更能从根本上减少这种用人单位“不经意”违法、员工“乱”维权的现象发生。“正如中医所说‘上医治未病’,纠纷化解同样如此。”郑水强说。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法官;出书;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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