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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发布《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申请入户仍需在莞参保

2020年08月25日 09:01 0人参与  0条评论

日前,《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东府〔2020〕52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炉,9月1日起实施。《办法》是否取消了在莞参加社会保险的要求?哪些人员可以申请人才入户?是否取消了参保年限的要求?针对这些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问题,市人社局日前发布了《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申请入户仍需在莞参保

新出台的《办法》规定,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相应准入条件之一的非莞户籍人员,可以申请人才入户。如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生未满50周岁可申请,国内大专学历未满40周岁可申请,省内人员在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可申请,具备高级职称未满50周岁可申请,具备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未满45周岁可申请。此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为其员工提出入户申请。

针对人才入户须在莞参加社会保险的要求并未取消。《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申请人须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另外,相比2015年颁布的人才入户政策,新政策对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人员取消了参保年限的要求,但仍保留对非全日制本科和中级工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的要求。

企业自评人才条件有变化

新出台的《办法》中,企业自评人才在人才条件和企业范围上均有调整。为确保企业自评的人才质量,人才条件上新增了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和50周岁以下的年龄要求。企业范围新增了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上年度新升规小微工业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心企业等。

《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实施细则》(东府〔2015〕124号)将于2020年9月1日废止。按旧政策获得企业自评人才资格的申请人,应最迟于2020年8月31日提出入户申请,逾期作废。

这些人才可以实现“秒批”

根据新出台的《办法》,人才入户将实行全流程网办,不再设立线下窗口受理环节,申请人需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分厅”搜索“人才入户”进行办理。符合人才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应在网上一次性提交所需的全部资料,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人才准入资格进行审核,具备条件“秒批”的,应当实行“秒批”。

学历类人才(暂不含留学人员)、我市职称人才库内人才、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首席技师”“莞邑工匠”、企业自评人才等将实行“秒批”。

弄虚作假5年内不得再申请

为保证人才入户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办法》加大了对弄虚作假行为的惩处力度。如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作出虚假承诺、提供变造、伪造或虚假材料的,一经审查发现,相关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且自作假行为被作出处理之日起,5年内不接受申请人及随迁人员入户申请。(记者 张欣仪)

来源:东莞日报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人才;东莞市;参保年限;实施办法;社会保险;办法;秒批;基本养老保险;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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