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市民朋友的各种聚会饮酒活动增多。为进一步防范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运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出行安全。东莞交警组织各交警大队在周末开展涉酒驾驶整治行动,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
实习期女司机醉驾吊销驾证,重考驾照“太难了”
1月4日零时许,一辆号牌为粤S41**2的白色小型轿车从小捷滘往天虹方向行驶至小捷滘金捷路桥底路段,被执法人员拦截接受例行检查,执勤民警要求司机刘某出示相关证件,同时要求其配合进行现场酒精呼气测试。随后其现场测试结果为83mg/100ml,属醉酒驾驶。随即,执勤民警带司机刘某前往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司机刘某血液酒精测试结果为:86.19mg/100ml,属醉酒驾驶。经查,女司机刘某于1月3日晚上10点在小捷滘钱柜清吧与数名朋友一起吃饭喝酒,期间喝了共4罐百威,每罐330ml,酒后打算驾车回家;同时,民警还发现刘某驾驶证竟是2019年4月19日考取的,实习期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处于吊销处理,五年内不得重考。面对自己这样的后果,女司机刘某才后知后觉、非常后悔称,“因为现在考取驾驶证非常的困难,且往后考驾驶证的科目二有增加项目的可能,自己刚到手的驾驶证才大半年就要被吊销了,真是很后悔!”
酒后驾驶有“风险”,年底聚会需“谨慎”
1月3日晚,莞城交警部署警力,开展打击涉酒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1月4日凌晨0时17分许,莞城大队执勤人员在运河东三路执勤点对途经机动车驾驶人展开吹气筛查时,发现一辆两轮女装摩托车载人违法上路。在执法中,执勤人员发现摩托车驾驶员罗某面色泛红,浑身酒气,存有酒驾嫌疑。经现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超标。后经对罗某进行送院抽血检验,其身体血液酒精含量为206.13 mg/100ml,为醉酒驾车。
据罗某供述,2020年1月3日晚23时至次日凌晨0时许,罗某和几个朋友到南城银丰路一间烧烤档吃宵夜,期间罗某喝了2罐啤酒,共计约1500ml。散席后,罗某驾驶挂有粤A1***5号牌(经查为伪造机动车号牌)的两轮女装摩托车载了一个一起喝酒的朋友回家。车辆由南城往石碣方向行驶,途经莞城运河东三路电化大厦对出路段时被莞城交警查获。
1月3日23时40分,黄江交警大队加强夜间时段巡查管控,在辖区创业一路路段查处一宗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当事人王某在酒吧喝完酒之后,以为没交警查车,并且觉得自己还算清醒,所以打算自行开车回家,王某驾驶着临时牌汽车粤S1***G在回家的路上,途径黄江镇创业一路时,存着侥幸心理的王某被我们黄江交警查获,经进一步精准检测,王某其血液酒精含量为92mg/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违法。经过民警同志的一番教育,王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以及存有侥幸心理懊悔不已。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员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接下来,醉酒驾驶的王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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