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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园新村第19批公租房配租方案出炉,223套房源可供分配

2019年04月24日 08:00 0人参与  0条评论

  4月23日,记者从东莞市住建局获悉,该局发布《东莞市雅园新村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第19批)》(以下简称《配租方案》)。雅园新村公租房目前可供分配房源共223套,月租金由1元/平方米至7元/平方米不等。

  资料图

  “无配套”房源优先保障本市户籍家庭保障对象

  雅园新村公租房位于东莞南城环城路旁。《配租方案》显示,目前可供分配的房源共223套。其中,一房一厅的40平方米户型有85套,二房一厅的60平方米户型有86套,三房一厅的80平方米户型有52套。

  在租金方面,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1元/平方米收取;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3.69元/平方米收取;超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5.5元/平方米收取;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按7元/平方米收取。

  此外,待分配房源分为“无配套”和“有配套”两种,其中“无配套”房源优先保障本市户籍家庭的保障对象。已配置的家私电器原则上不能拆除,按租赁价格每月每平方米3元收取。

  登记截止日期为4月26日

  记者了解到,可参与本次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为第137-145期已公示并通过审批的保障对象。有意向的轮候对象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到镇(街)住建部门进行意向登记,登记截止日期到4月26日止。

  《配租方案》要求,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即为配租对象,配租对象在选房前采取公开抽号的方式确定配租排序。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租房。经公示无异议后,与申请人签订《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合同期为3年。

  据悉,近期市住建局将在《雅园新村公租房选房实施方案》中公布选房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市住建局提醒,《雅园新村公租房第19批分配结果》公示期满后,配租对象需在一个月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配租对象放弃选择公共租赁住房、或上述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未签订租赁合同及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入住的,视为放弃本次保障资格,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来源:东莞时报    编辑:刘宇峰关键词: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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